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其中,“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表述,作为“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发布,旨在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而要营造高品质的城市生活空间,好房子和好社区无疑是关键所在。在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阶段的背景下,老旧住房如何改造,是备受关注的公共议题。
“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表述之所以备受关注,不仅因为它提供了全新的解决之道,更可能蕴含着城市发展逻辑的重大转变。这不仅是居住条件的改善,更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一次深刻探索。它不同于传统棚改的政府主导模式,也异于商业开发的资本驱动逻辑,而是将改造主动权交还给居民主体。这种自下而上的渐进式更新路径,既避免了大规模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又通过保留原有社区网络,维系了城市记忆的连续性。
所谓“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是指在不改变原有建筑规模和土地性质的前提下,由居民自主协商、共同出资,对老旧住房进行拆除重建或综合改造。与传统的政府拆迁、开发商主导模式不同,这一模式将居民置于更新过程核心,赋予其更大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在上海、杭州等地已有试点项目,由业主组成更新委员会,自主选择设计、施工方案,共同承担建设成本。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对居民而言,意味着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创造的身份转变。这种参与式更新不仅提升了物理空间品质,更重塑了社区治理结构,培育出新型邻里关系。每扇窗户后的主人,都能在改造中表达诉求。从有房住到住好房,以前主要通过置换新房实现,但在高房价背景下,置换新房的门槛往往较高。自主更新提供了另一种原地升级可能,既能避免搬迁带来的社会网络断裂,又能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实现居住品质跃升。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对城市而言,为城市更新提供了新路径。减少了大拆大建引发的社会矛盾,降低了资源浪费和环境影响,保留了社区历史记忆。居民不用离开熟悉的社区,不用放弃便利的生活配套,邻里关系也能保留,有利于守住城市的“烟火气”。与此同时,“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探索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机制。居民通过共同决策、共同出资,形成更强的社区凝聚力和自治能力。对房地产行业来说,“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有望让存量房改造新赛道成为行业新增长点。
诚然,“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在落地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挑战。自主更新需要居民达成高度共识,而协调不同业主的利益诉求注定并非易事。资金筹措、政策审批、质量监管等环节,也需要进一步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但无论如何,把老旧住房更新主动权交还给居民,是值得期待的城市更新方案。它标志着城市更新从物的改造转向人的赋能,从单一主体主导转向多元协同治理。当自主更新成为城市更新主流选择,我们或将见证更富活力、更有温度的高品质城市生活图景。